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当前快看:财产保险合同赔偿的方式有哪些?什么是加保和退保?

2023-06-13 16:39:08 来源:法务网

财产保险合同赔偿的方式: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加保和退保:

《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应当降低保险费,并按日计算退还相应的保险费:据以确定保险费率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明显减少;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明显减少。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现行税收规定,加保不再补贴印花,退保不再退还印花税。《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25号)第七条规定,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履行完税手续。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照规定贴花。第九条规定,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应在合同签订时按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因此,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补贴印花。

注意免税误区

1.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合同属于应税合同。《国家税务局关于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地字[1989]第77号)规定,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属于家庭财产保险性质,其合同应照章贴花。

2.财产类的涉外保险合同以及涉外再保险合同(分保账单)属于应税合同,并且其规定范围内的免税合同免税期已满,1994年1月1日起恢复征税。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对外贸合同暂缓征收印花税的批复〉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第102号)对1989年~1990年的外贸合同(是指对外签订的进出口商品购销合同和对外签订的进出口技术合同)暂缓征收印花税。此后,《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涉外保险业务凭证征免印花税的通知》(国税函发[1990]104号)对1990年12月31日以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涉外保险业务中的进出口货物运输险、远洋船舶险、出口信用险的保险单据以及与外国保险公司之间的再保险业务凭证暂免征收印花税。1991年,《国家税务局关于部分涉外经济凭证继续免征印花税的通知》(国税发[1991]6号)明确对上述两文原规定范围内暂免征税的凭证,在1991年~1993年,继续免征印花税。

从上述政策演变历程可以看出,印花税开征以来,涉外财产再保险合同1991年~1993年免税,其他期间征收印花税;与国内保险公司签订的再保险合同始终征收印花税。

此外,纳税人还应该注意,国内保险公司作为分入方同国外保险公司签订的再保险合同,国内保险公司也应缴纳印花税。依据是《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如果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

不征税保险合同根据被保险对象的不同,保险可以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并以生存、死亡、疾病、伤残为保险事故的一种保险,可具体分为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年金保险。财产保险是指以各种物质财产和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并以补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的的一种社会化的经济补偿制度,可具体分为物质损失保险(狭义上的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应税保险合同为“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保险等合同。因为印花税实行的是列举法,未列举的不征,所以人身保险合同不征收印花税。例如,人身意外险合同、普通寿险合同、万能寿险合同、投资分红险合同、养老年金险合同、长期(短期)健康险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标签: 财产保险合同赔偿的方式 加保和退保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申请专利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申请专利需要什么流程? 当前短讯
经适房可以买卖吗?经适房买卖交什么费用?-环球新消息
精选!私募基金如何理解?私募基金的具体分析
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什么是保险理赔?理赔时效是多久?
民法典离婚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今日看点:社会保险的历史沿革是什么?社会保险指什么?
全球热文:哪些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欠债超过三年了还能起诉吗?欠债不还钱会坐牢吗?|消息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和期限是多久?什么是债权凭证?
知识纠纷
1 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时效怎么规定的?解决劳动争议要遵循什么规定?
2 美容毁容怎么赔偿标准?美容毁容了找哪个部门? 热点在线
3 安置房产权如何过户?安置房过户流程
4 企业债券如何定义的?什么是公司债券发行价格?
5 轻伤害鉴定结果多久出来?轻伤或轻微伤的区别有哪些? 全球速递
6 分居期间夫妻一方债务处理方法有什么?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天天观焦点
7 我国房屋中介的收费标准是什么?中介服务的主要项目房屋中介服务项目包括什么?_天天微动态
8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哪?合同期内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公司法
医疗过失可以报销吗?医疗过失报销手续-焦点信息
快看点丨投保人和保险人的效力是什么?格式条款的风险是什么?
天天讯息:劳动争议申请书用工性质怎么填?劳动争议申请书的事实和理由怎么写?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什么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干什么的?-时快讯
微速讯:嫁妆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有何依据?女方不退还彩礼犯法吗?
诈骗罪38万判多少年?卖高仿的东西犯法吗? 世界聚看点
金融债券种类包括几种?金融债券和存款的区别是什么?
怎么办理荷兰的探亲签证?荷兰探亲签证有效期是多长时间?_焦点讯息
如何判定事故超速车辆?事故鉴定超速车辆的方式 当前热文
当前快讯:中国劳动安全卫生如何规定的?中国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级别
合同法
【环球热闻】产检假要开证明吗?产检假是怎么规定的?产检假有次数规定吗?

2023-06-13

权属界线是什么意思 权属界线和行政界线的区别?_焦点速看

2023-06-12

医疗事故责任比例分配应该如何划分?医疗事故责任认定在哪个部门? 短讯

2023-06-12

信用卡和小额贷都还不上怎么办?欠小额贷款的钱要还吗?-世界快播报

2023-06-09

快讯:非法行医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刑法酌定量刑法律规定是什么?

2023-06-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内容是什么?加班费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2023-06-08

劳动纠纷
当前快看:财产保险合同赔偿的方式有哪些?什么是加保和退保?
世界速读:酒后驾车处罚标准是什么?酒后驾车应该处罚多少钱?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如何认定?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规定是什么? 每日观点
购买二手房需要注意什么(二手房交易的详细流程是什么)|环球速看
小额消费被歧视可以向消协投诉吗(消费者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的程序)
公司设立中怎么更改股东?变更股东的申请材料有哪些?_全球速讯

法律咨询网版权所有 2005-2023   备案号:京ICP备2023000331号-31  联系邮箱:434 922 62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