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婚姻法 > 家庭暴力 >

什么情况下会宣告失踪?法院宣告失踪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2023-05-12 13:45:42 来源:税法网

一、宣告失踪的概念

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为消除因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法律通过设立宣告失踪制度,通过宣告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踪人财产,以保护失踪人与相对人的财产权益。它是一种不确定的自然事实状态的法律确认,目的在于结束失踪人财产关系的不确定状态,保护失踪人的利益,兼及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二、宣告失踪的条件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他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主体条件

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

客体条件

1、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

2、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形式条件

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必须经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

三、法院宣告失踪的法律效力

1、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2、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民法典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

3、随着死亡宣告的撤销,被宣告死亡的人应恢复原有的人身权利和其有权利义务。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民法典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因为被宣告死亡的人并没有死,原由他所有的已作为遗产分割了财产,自然应当返还。在婚姻家庭关系上,如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尚未与别人再婚,他们的婚姻关系应当恢复;如原配偶已与他人结婚,则保护后一个婚姻。如被宣告死亡人的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其收养关系能否解除,可协商解决。

标签: 宣告失踪 法院宣告失踪的法律效力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什么情况下会宣告失踪?法院宣告失踪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什么是担保短期贷款?担保短期贷款形式有哪些?
法律规定涉外收养的效力如何?涉外收养的效力是指什么?
收养福利院孩子所需材料有哪些?关于福利院收养手续是怎样的?
港澳通行证有效期是多少年?成年人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延长为几年?
人才外包是什么意思?劳务外包是什么意思?
丰台办理健康证去哪办?健康证办理有哪些流程?
交通事故赔偿护理费以及住宿费是什么?交通事故造成死亡怎么赔偿?
直系亲属跟旁系亲属怎么分的?亲属的具体范围有哪些?
门面房间怎么达成协议?什么情况下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知识纠纷
1 二手房过户费该如何计算?未满五年二手房过户费包括哪些费用?
2 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区别是什么?被打还手属于正当防卫吗?
3 制造假的营业执照违法吗为什么 营业执照在网上能注销吗?
4 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到期可以离职吗?解除聘用合同要提前多少天通知对方?
5 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贷款吗?公积金贷款怎么看能贷多少?
6 公司破产了要怎么处理商标?公司破产了商标会被商标局直接撤销吗?
7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两者之间的关系与区别有哪些?
8 临时工辞职的流程有哪些 临时工社保可以不交吗?
公司法
关于涉外收养登记有哪些程序?收养关系的登记地点在哪?
收养关系解除后的其他注意事项是什么?解除事实收养关系的法律效力如何?
我国物权法中对担保物权的规定有哪些?民法典对于物权怎么规定?
离婚后债务是不是双方负责?分居期间夫妻一方债务处理方法有什么?
抵押后租赁是否有效?租赁可否对抗抵押权?
合约签订有哪些流程?签订合同的基本条款有哪些?
合同没有法律效力有效吗为什么 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诊所需不需要工商注册吗?诊所的申请程序有哪些?
刑事申诉有次数限制吗?刑事申诉委托协议的模板想知道吗?
股权质押后是否可分红?质权人享有对股权的物上代位权吗?
合同法
怎么才能预防倒签合同的风险 合同倒签处罚有哪些?

2023-05-12

故意伤害致死是什么罪?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判多少年?

2023-05-11

卖车过不了户如何处理 车辆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

2023-05-11

什么是债权转股权?债务重组的修改条件是什么?债务重组会计怎么处理?

2023-05-11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印花税是什么?一般纳税人印花税怎么计算?

2023-05-11

工会主席可以任期几届?法律如何规定工会和单位的关系?

2023-05-11

劳动纠纷
想要申请绿化工程资质吗?绿化工程资质的办理手续有哪些?
出生证明有什么用?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有哪些?
离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怎样分割?共同财产离婚时怎么分割?
劳动合同中止与合同解除二者之间有什么不同?具体区别表现有哪些?
玩忽职守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仲裁申请书有什么内容?关于劳动仲裁需要走哪些步骤?

法律咨询网版权所有 2005-2023   备案号:京ICP备2023000331号-31  联系邮箱:434 922 62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