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征地拆迁 > 拆迁政策 >

安全用电常识都有哪些?合同的标的物是什么?

2023-05-29 11:15:03 来源:巴中在线

一、

盗窃电力设备罪怎样处罚

处罚标准:

1.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破坏电力设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造成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或者十人以上轻伤的;

(二)造成一万以上用户电力供应中断六小时以上,致使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

(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其他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后果的。

3.过失损坏电力设备,造成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盗窃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但不构成盗窃罪的,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盗窃电力设备,没有危及公共安全,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按照盗窃罪等犯罪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

供用电合同适用范围

(一)合同的标的物是特殊的物品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标的物为电、水、气、热力。这类商品既是生产、生活中的必需品,又是由有关单位垄断供应的,因此,为保障人们生产和生活的需要,法律不能不对其予以特别规制。

(二)属于格式合同这类合同一般采用定型化的合同,合同条款是由供方单位拟定的,用方只能决定是否同意订立合同,而一般不能决定合同的相关内容。尽管用方在标的物的用量、用时上可以提出自己的要求,但最终的决定权完全在供方。所以,这类合同属于格式合同。

(三)合同的履行具有连续性由于电、水、气、热力的供应和使用具有连续性,因而合同的履行具有连续性。在合同规定的期间内,正常情况下,供方须连续地供电、水、气、热力,用方须按期支付相应的价款。

三、

安全用电常识

(一)入户电源线避免过负荷使用,破旧老化的电源线应及时更换,以免发生意外。

(二)入户电源总保险与分户保险应配置合理,使之能起到对家用电器的保护作用。

(三)接临时电源要用合格的电源线、电源插头、插座要安全可靠。损坏的不能使用,电源线接头要用胶布包好。

(四)临时电源线临近高压输电线路时,应与高压输电线路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10KV及以下0。7米;35KV,1米;110KV,1。5米;220KV,3米;500KV,5米)。

(五)严禁私自从公用线路上接线。

(六)线路接头应确保接触良好,连接可靠。

(七)房间装修,隐藏在墙内的电源线要放在专用阻燃护套内,电源线的截面应满足负荷要求。

(八)使用电动工具如电钻等,须戴绝缘手套。

(九)遇有家用电器着火,应先切断电源再救火。

(十)家用电器接线必须确保正确,有疑问应及时询问专业人员。

(十一)家庭用电应装设带有过电压保护的调试合格的漏电保护器,以保证使用家用电器时的人身安全。

(十二)家用电器在使用时,应有良好的外壳接地,室内要设有公用地线。

(十三)湿手不能触摸带电的家用电器,不能用湿布擦拭使用中的家用电器,进行家用电器修理必须先停电源。

(十四)家用电热设备,暖气设备一定要远离煤气罐、煤气管道,发现煤气漏气时先开窗通风,千万不能拉合电源,并及时请专业人员修理。

(十五)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等电热器件。必须远离易燃物品,用完后应切断电源,拔下插销以防意外。

标签: 盗窃电力设备罪 供用电合同适用范围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失信人员刷身份证会显示吗?失信人员上班能查出来吗?
夫妻分居异地如何诉讼离婚?实践中法院是怎么认定分居?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交多少年才能终身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情况是什么?
什么是公司资本?​公司资本的具体形态有几种?
全民所有制企业的退休条件都有什么内容?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就可以退休吗?
背书人与被背书人什么意思?背书人和被背书人的区别是什么?
授权签字人相应的职责权力有哪些?授权签字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工贸公司经营范围有什么?工贸公司要求注册资本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是什么?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吗?
民事诉讼状怎么写样板?在书写起诉状之前应当做什么?
知识纠纷
1 不结婚孩子能上户口吗?民法典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是怎么样的?
2 婚姻纠纷请律师需要多少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用的情形介绍
3 合同履行注意事项是什么?合同履行和不履行的区别在哪里?
4 土地确权人死后土地归继承人所有吗?土地确权后要盖房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5 不计免赔责任险指的是什么?不计免赔险分类有哪些?
6 诉讼离婚分居多长时间可以起诉?诉讼离婚需要户口本吗?
7 赔偿与财产保险对应指的是什么?家庭财产保险附加险包括哪几种?
8 父母坐牢影响几代人?父亲因犯罪而受到坐牢的刑罚会影响子女吗?
公司法
卖烟私自加价怎么处罚?政治即社会经营是指什么?
怎么辞职才能拿到补偿金?被迫离职可以申请哪些补偿款?
反倾销税实施的目的是什么?征收反补贴税的条件与征收反倾销税的条件基本相同吗?
婚姻树没有树枝什么意思?婚姻树是什么书?
婚姻财产律师费用多少?起诉离婚需要走哪些流程?
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的区别有什么?委托收款协议要写哪些内容?
离婚后想争儿子抚养权能成功吗?儿子抚养权会判给谁的?
个人老板拖欠工资怎么起诉?被拖欠多少工资可以起诉?
违法分包的处罚依据有哪些?违法分包的情形分为几种?
行政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是什么?我国的行政合同有哪几种?
合同法
吃回扣是什么罪?什么是吃回扣?

2023-05-29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几个子女?现在二胎还需要办理准生证吗?

2023-05-29

婚前财产应注意什么?如何鉴定夫妻共同财产?

2023-05-26

外地户口在本地可以离婚吗 人在外地怎么申请离婚?

2023-05-26

被别人造谣拿不到证据怎么办?名誉侵权一般赔多少钱?

2023-05-26

个人所得税的税目分类是怎样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目可分为哪三大类?

2023-05-25

劳动纠纷
交养老保险划算吗?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的内容是什么呢?
注册资本和注册资金有区别吗?企业的注册资本要一次全额缴纳吗?
婚前个人债务能转化成夫妻共同债务吗?婚前买房婚后加上对方名字就可以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预防商标抢注要怎么做?商标抢注不合法吗?
户口迁移的流程是什么呢?户口迁移去哪里办理?
施工安全协议书的重要性多大?装修施工安全协议书的内容有施工安全保证金吗?

法律咨询网版权所有 2005-2023   备案号:京ICP备2023000331号-31  联系邮箱:434 922 62 @qq.com